员工参加公司拔河比赛猝死获认工伤

11

员工参加公司拔河比赛猝死获认工伤

案涉活动与企业业务存在直接关联是重要裁判依据

本报讯(记者庞慧敏)员工参加公司拔河比赛时猝死,人社局认定为工伤,公司认为是自甘风险并提起诉讼。近日,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工伤认定纠纷案件。

2021年3月,李成光(化名)入职某置业公司。一个多月后,合作方某建设公司为促进双方合作、强化团队凝聚力,举办销售活动,并设置了拔河比赛活动环节。置业公司作为参与方,表示“这属于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”,便在公司内部工作群通知员工参加,李成光与同事被指派参加拔河比赛。当天下午拔河比赛结束后,李成光突然脸色煞白,被紧急送医抢救,但还是心跳骤停离世。

2022年1月,李成光的母亲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2022年7月,人社局认定李成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,从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到他死亡,时间未超过48小时,认定为视同工伤(亡),并出具了《认定工伤决定书》。

置业公司对此不认可,提起行政诉讼,请求撤销人社局作出的工伤决定。

法院经审理查明,案涉拔河比赛由合作方建设公司牵头举办,其目的是增进合作关系、强化团队凝聚力,具有明确的业务关联属性。置业公司作为参与方,不仅将该活动定性为“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”,还通过内部工作群通知并指派李成光等员工参赛,上述行为表明置业公司对该活动的认可与主导,且活动与企业的团队建设、业务合作推进存在直接关联,属于用人单位经营管理意志的直接体现。

自甘风险的构成需满足“行为系个人自愿、与职务无关、用人单位未参与或指令”等要素。法官认为,置业公司的主张既与“活动由公司指派、与业务关联”的案件事实相悖,亦违背工伤保险条例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”的立法宗旨,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负有法定保障义务,置业公司作为比赛的参与方和实际受益方(通过活动增进合作、凝聚团队),理应承担相应的用工保障责任。因此,置业公司的主张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,法院不予采纳。本案中,李成光在参与公司指派的活动过程中突发疾病,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,应视同工伤。

公司不服,提起上诉。贵港中院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 【编辑:王琴】

冬残奥专用车道取消 社会车辆可正常通行

国家卫健委:我国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继续呈下降趋势

丹尼尔·诺沃亚正式就任厄瓜多尔总统

探访澳大利亚悉尼唐人街

北京:沙尘今日消散 本周寒冷“包场”

英国“中文培优”夏令营项目结营 学好中文是为更好了解中国

日本“和平之旅访华团”走进南京追寻历史真相

【冰雪春天】吉林各地“冰雪总动员”抢占“春节档”

浙江嘉兴累计确诊37例 完成“三区”核酸检测47.8万人次

爱奇艺将与红果短剧深度合作,共创精品微短剧

(新春走基层)江西南昌:“动车医生”凌晨“巡诊”保障春运

德国女团险胜中国香港女团晋级世乒赛四强 赛后韩莹赞港乒“特别拼”

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政策惠及全岛 中外企业获益

韩国紧急戒严,中使馆提醒:减少不必要外出,谨慎发表政治意见

泰国总理:将加快国内疫苗接种并采取经济刺激措施

文章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百城试游官原创文章,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。